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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具有赔偿请求权?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具有赔偿请求权?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和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3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是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8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能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是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是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是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www.yhlawfir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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