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刑辩指南
|
杭州辩护
|
刑辩罪名
|
取保候审
|
缓刑判决
|
无罪辩护
|
律师会见
|
案例文书
|
不予起诉
|
死刑复核
|
减刑假释
|
刑辩代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
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面累加计算的结果。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网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法律咨询网 Copyright © 2008-2020
浙ICP备05000001号
本站律师:骆律师
手机:13777805857 E-mail:87322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