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核损流程
(1)根据收集的各种医疗相关单证,如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医疗费凭证、医疗费用清单等,结合医保药品目录和治疗项目规定,仔细审核,在系统中缮制医疗核损意见书,对于住院的必须审阅住院病历和医嘱单。
(2)对不合理部分提出质疑,要求合理评定,并把处理经过详细记录在交通事故案件跟踪记录表中,或再补充资料或做相关调查,必要时也可借助司法程序进行重新认定。
(3)协助保户调解、结案流程
1、协助保户参与调解、结案工作
应首先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授权,并事先申明参与调解的结果并不构成保险公司的理赔承诺。
2、交通事故核损员可以协助被保险人参与事故的处理过程
对一些复杂有争议的交通事故,同被保险人一起到交警部门协助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协助被保险人确定赔偿项目及金额,尽可能减少保户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3、对于存在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争议的案件,还可视被保险人请求和涉案金额,协助被保险人参与与第三者的诉讼,提供必要的医疗知识、法律服务。
4、参与过程及结果应及时记录在系统中的交通事故案件跟踪记录表中。
(4)单证收集
1、关于交通事故案件索赔时需要的单证要求,应事先由交通事故案件调查员或事故车辆查勘定损员书面告知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在事故处理结案后,提交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票据、病历、证明文件、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及仲裁书等相关资料,由单证搜集人员进行初审,并打印单证收集表交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