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民事赔偿协议书
甲方:浙江杭州A,系xxx号车车主
乙方:xxx,系xxx亲属
2010年5 月 6日 在 地发生交通事故,致xxx死亡,甲方雇佣的司机对此负全部责任,乙方无责任,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支付死亡赔偿金 元,丧葬费 元,被抚养人生活费 元,精神慰问金 元;
2、上述款项在签订协议时交付交通管理部门;
3、乙方向甲方提供办理保险理赔的资料后从交通事故处理部门领取赔偿款;
4、乙方在受到赔偿款之后提供不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的材料;
5、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叫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留存。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20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