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限额我明白了,但是具体是什么意思呢?这个限额代表什么呢?
答:交强险的限额。
请大家记住:各地法院对交强险是否分项并不统一,也就是说,虽然法律上明确地对各项费用进行了分项,但是很多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时都是采取不分项的方式,以保护受害人。可能比较难懂,举个例子,把分项和不分项的情形都列举一下。
甲开车撞了骑电动车的乙,交警作出事故认定,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乙受伤严重,医药费花去2万元,并且构成了伤残等级,10级,可得的残疾赔偿金为54718元。那么此次案件中,甲的车辆属于是有责任的情形。那么按照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假设分项:乙可以向甲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其在交强险内,承担医药费10000元,残疾赔偿金54718元。那么剩余的1万医药费,是不可以在交强险内主张了。那么这个1万块医药费,就要按责任划分承担了,也就是乙由于在此事故中承担次责,需要承担30-40%的费用。
那么不分项又会如何呢:不分项的概念就是,把交强险限额全部相加,就是12万2千。乙产生的费用只要不超出这个限额,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在这个限额内全部承担。也就是2万医药费加54718元的残疾赔偿金都可以让保险公司承担,自己不需要承担费用。
综上,法院如果对交强险采取不分项的处理方式,对受害人比较有利。附:杭州城区法院均采取不分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