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写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举个例子:甲驾驶车辆在秋涛路上正常行使,由于行人乙横穿马路,甲的车子撞上了乙。甲报警,江干交警大队的一交警过来处理,认定甲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并送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如果甲对该事故认定书的主次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这个交警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江干交警大队的上一级交警部门提起复核。也就是向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