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谅解书
2011年 月 日9时左右, 驾驶的 变形拖拉机从不 到 ,碰撞自右向左通过人行道横行的由 驾驶的自行车,导致 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的交通事故。经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承担事故的 责任, 承担该事故的 责任。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事故发生后, 的家人与受害者家属取得了联系,与我们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同时积极筹款,已经把全额赔偿金赔付给了受害人家属,尽量安抚家属,并且诚恳地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
通过协商和了解,我们受害人家属知道肇事司机 的家庭经济也很困难,其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也已经赔偿给了我们受害者家属。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对 的过失行为表示原谅,不希望 再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对 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为盼!
此致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受害者家属(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