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理论教学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二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历; 二具有规定要求的学历、职业资格、技术职称; 三经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其理论知识和教学能力考试合格。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操作教学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 二具有汽车相关专业中职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三具有规定年限的驾驶经历及安全驾驶经历; 四经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其理论知识、驾驶技能和教学能力考试合格。
如有疑问请参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