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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道路上造成交通事故,可否撤离现场自行私了解决?
 

机动车在道路上造成交通事故,可否撤离现场自行私了解决?

答: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这主要是指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3)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说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撤离现场分为可以即行撤离现场和应当撤离现场,对于可以即行撤离现场首先是未造成人员伤亡,这是可以即行撤离现场的前提条件,其次是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这是可以即行撤离现场的核心条件;而对于应当撤离现场的首先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其次是基本事实清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当事者来说涉及的是赔偿问题,当事者请求赔偿的途径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对于当事者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一规定方便了当事者选择赔偿的途径,也有利于当事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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