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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请相关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至杭州市车管所或所辖各县(市、区)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对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公告注销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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