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法律咨询网
网站首页  |  刑辩指南  |  杭州辩护  |  刑辩罪名  |  取保候审  |  缓刑判决  |  无罪辩护  |  律师会见  |  案例文书  |  不予起诉  |  死刑复核  |  减刑假释  |  刑辩代理  |  
 
 
我被追了尾,为什么却被认定为全责?
 

    陈先生打电话来向我们咨询,前几天,他在外地开车行驶时压了白虚线的情况下,后面有辆车车速很快,来不及刹车,“砰”一下撞上了他的车。

  原本,他以为只要是追尾,肯定都是后车负全责。因此,他当时还很气愤,对后车司机态度也不是很好。后车司机倒是态度蛮好,觉得自己犯了错,连连道歉。

  然而,让两人都没想到的是,交警到现场后,却认定陈先生要对事故负全责。陈先生当时就傻了,直到现在都搞不懂怎么会这样,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因此,陈先生想问问我们的律师,自己究竟是不是蒙受了“不白之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白虚线”属于一种道路交通信号,表示可以并线、变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因此,如果交警在事故现场通过直观判断,两车相撞的根本原因是陈先生的压线行为影响到了原本在车道内行驶的后车,这样的情况下,交警认定陈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便于法有据。

  不过,前车压线情况下被追尾还要负全责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是在行驶过程中,前车压线的行为影响了原本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后车而发生追尾。

  如果前车在等红灯或者堵车停着一直没动,后车追尾了前车,在这种情况下,因前车并没有影响到后车正常行驶,所以还是由后车承担事故责任。

  根据陈先生的叙述,他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他大可不必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不满,倒是他自己对追尾的认识需要“脑补”下。

压线行驶被追尾,前车要担责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法律咨询网 Copyright © 2008-2020 浙ICP备05000001号 本站律师:骆律师
手机:13777805857  E-mail:87322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