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刘甲(39岁,武汉城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遗有一子刘丑(19岁,上大学),一女刘花儿(7岁),上有一母张翠花(68岁,退休前未参加社保),还有一瘫痪在床的病妻王美丽(38岁),还有一兄刘丁(40岁,是个哑巴,刘甲是刘丁的监护人)。
刘甲作为这个家庭的顶梁柱,他死了,他的这些家人可否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
答案:他的儿子刘丑不能获赔,已成年;女儿刘花儿可获赔,属未成年子女;母亲张翠花可获赔,病妻王美丽可获赔,刘甲对他们有扶养义务,且她们都丧失了劳动能力并无其他生活来源;兄刘丁不能获赔,虽有残障且与弟刘甲之间存在扶养关系,但其并未丧失劳动能力。
关联问题
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赔给谁?
可以赔给未成年人子女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也就是你的妻子(丈夫)、小孩、父母、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可能成为获赔对象,但是都有特定的条件。
受害人不同近亲属获赔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条件
子女获赔条件:未满18周岁。
子女如果已经满了18周岁,虽然小孩没有收入来源(比如还在上大学),也无法获赔法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前文案例中刘甲的儿子刘丑就不能获赔,女儿刘花儿可获赔。
如果已满18周岁,但确实丧失劳动能力也无其他生活来源,那么,也可以主张。
配偶获赔条件: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比如案例中刘甲的妻子王美丽就可以获赔。
父母获赔条件:已年满六十周岁,且无其他生活来源。没有退休工资,没有社保,也没有低保。案例中的刘家母亲张翠花就符合获赔的条件。
其他近亲属获赔条件:交通事故受害人与兄弟姐妹之间存在扶养关系,兄弟姐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案例中的刘甲是刘丁的监护人,刘丁存在语言障碍,但刘丁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法院最后判定不支持刘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常见几种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未成年子女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子女年龄)×残疾系数÷扶养人人数
父母作为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被扶养年限×残疾系数÷扶养人人数 (注:如果父母年龄大于75岁,被扶养年限按5年计算,如果小于75岁,被扶养年限=80-父母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的定义
在交通事故后赔偿领域,“被扶养人”一词采用的是广义解释,包括未成年子女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
我国《婚姻法》按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将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但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扶养并不单指夫妻之间的扶养,还包括赡养和抚养。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制度设立的目的是针对受害人所扶养的特殊主体的救济和帮助,法理上讲,是对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进而使被扶养人间接收到损害的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审查成年近亲属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需要法官对案件进行主动详尽的审查,除了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其他被近亲属是否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个案差异很大。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包含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内?
侵权法上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