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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制度概念及三种类型
 

不起诉制度概念

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唯一的法定公诉机关,依法行使审查起诉权力。其进行审查起诉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改变管辖的,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经过审查,对应当不起诉或者可以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的类型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一般把不起诉决定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绝对不起诉(又称法定不起诉),二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又称存疑不起诉),三是相对不起诉(又称酌定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实际上,刑事诉讼法中还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的不起诉、特殊案件的不起诉,后三种类型的不起诉,不能简单归于前三种不起诉类型中。杭州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法律支持: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网 http://www.yhlawfirm.cn杭州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拱墅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下城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上城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余杭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江干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滨江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钱塘新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萧山区刑事辩护律师/杭州富阳区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微信号:137 7780 5857(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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