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了一个股票群,群主推的票很厉害,每天还会讲股票知识,加我好友,我拉你进群学习学习。”这样的信息经常在微信群、QQ群中跳出,实际上,这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段。1月16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26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犯罪嫌疑单位长沙宝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某某等三人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也是湖南省首例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
2017年5月,被告人胡某某出资组织人员开发、搭建了一个炒外汇的虚假平台——“东恒国际”。长沙宝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下,让“东恒国际”APP在该公司大福发布平台上予以发布,供用户下载使用。被告人邹某某经营的长沙金仕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和被告人刘某某经营的湖南百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加盟成为代理商。二人以公司名义招聘业务经理、分析师、业务员,通过电话、微信、微信群等途径,虚构“白富美”等投资者身份,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向对方推荐“东恒国际”平台,并将被害人拉入该公司微信群——东恒国际体验群和VIP群。群内由公司工作人员扮演“专业指导老师”,“指导”各被害人投资。各业务经理、业务员均在群内扮演“托”,随意发送根据“专业指导老师”的指导,高额获利的信息,并发送相关截图。另外公司还给每个业务经理、业务员配备了虚拟个人账户,账户内的金额可随意调控、更改。有的被害人信以为真,便向该平台投资。殊不知该平台管理者可以操作后台,随意将被害人拉入黑名单,随意锁定被害人的账户,限制取款等,故意造成客户巨额亏损。公司通过此种方式获利,业务经理、分析师及业务员,按不同比例提成。经统计后台数据,仅被告人胡某某通过东恒国际平台骗取的财物就高达90余万元。
邹某某等人知晓上述诈骗模式不能长久,还成立了专门的部门拓展新的业务。他们又组织业务员通过微信、微信群等途径,以虚拟投资者的身份加微信好友等方式与客户联系,引诱被害人注册进入直播平台接受分析师讲课洗脑,准备以后对接“东恒国际”或其他平台,骗取被害人资金。
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由于本案系网络犯罪,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但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有部分被害人的陈述仍未能调取,导致事实认定和犯罪情节不精准。随后该院启动了自行补充侦查权,部分远赴西安、成都等地现场询问,部分通过电话约谈,完整收集了被害人的陈述,进一步完善了证据体系,提高了证明效力,形成了严密完整的证据锁链。
此外,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还发现,上述被告人有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该院列举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证据,最终对部分被告人追诉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投资股票、外汇一定要到正规的平台,不要轻信他人,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外汇交易的软件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特批的,作为发布者有义务去了解审查,网络公司切莫贪图利益,忘记了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对于用人单位一定要持谨慎态度,入职之前多了解,入职以后一旦发现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果断离职,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以免成为他人的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