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法律咨询网
网站首页  |  刑辩指南  |  杭州辩护  |  刑辩罪名  |  取保候审  |  缓刑判决  |  无罪辩护  |  律师会见  |  案例文书  |  不予起诉  |  死刑复核  |  减刑假释  |  刑辩代理  |  
 
 
P2P网络借贷可能涉嫌洗钱罪
 

 P2P网络借贷可能涉嫌洗钱罪

我国《反洗钱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91条还规定了“洗钱罪”。从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情况看,其可能涉及洗钱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出借人涉及洗钱。如出借人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出借的资金属于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畴及其产生的收益。

运营商涉及洗钱。如明知出借人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出借的资金属于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畴,抑或运营商设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目的就是为了洗钱。

他人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洗钱。因为P2P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借款人审査较严,而对于出借人的审核较松,故有人就可能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漏洞进行洗钱。如此便存在洗钱的行政与刑事法律风险。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法律咨询网 Copyright © 2008-2020 浙ICP备05000001号 本站律师:骆律师
手机:13777805857  E-mail:87322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