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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组织卖淫罪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妇女,但同时还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主体要件: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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