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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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了一个罪名: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非法引进外来物种,释放或者丢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刑事责任。范辰律师认为,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引进一些动植物品种,一定要经过一定程序,并评估风险,否则可能对我们生态环境造成非常严重破坏,打破了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后果。对这种情况下进行刑事处罚,也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