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审阶段有关的权利义务?
(一) 【回避】【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 【诉讼权利/人格权】【当事人的权利】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 【质证权利】【当事人的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自我辩护权利的行使】【当事人的权利】有权参与法庭辩论,并进行最后陈述。
(五)【遵守庭审规则】【当事人的义务】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庭规则,对司法人员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给予配合。杭州市拱墅区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区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平区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区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中心/杭州市钱塘区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中心/杭州市滨江区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