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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特点、频发原因及预防对策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网络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近年来“杀猪盘”等电信诈骗与网络通信技术相结合的新型违法犯罪,日益增多。

  一、基本案情

  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果某年仅20岁,在2021年9月通过某APP联系愿意收购银行卡的上家,约定提供银行卡给对方转账使用,每转账1万元可给予酬劳130元,且对方承诺报销出租银行卡者的出行、住宿、饮食费用。

  被告人果某遂在收卡人的指引下,于2021年10月3日,从福建省某县乘坐动车至福建省某市,当日傍晚时分,果某将其名下的两张行卡及手机、手机卡交给收卡人,后该两张银行卡被用于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转移涉案资金,对方承诺会将酬劳转账给果某,但一直未转账,后对方失联。

  被告人果某接到其户籍地派出所的劝说投案电话后,在乘坐火车回户籍地派出所投案途中被抓获。

  最终法院判决果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基本特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介入,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这类案件结算方式都是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网银转账支付结算方式。

  自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2021年首次排进刑事案件数前十,位列第七,2021年,我国检察机关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13万人,位居刑事犯罪第3位。可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大幅增长。

  2021年以前,韶山法院均未受理过此类案件,自2021年以来,韶山法院受理该类案件25件涉案人数33,且大部分被告人较年轻,不少人受过高等教育。在该类案件中,被告人大多在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后获利较少,甚至未获利。

  1.此类案件都是通过下载非法APP软件,该类软件为非法赌博平台,或者电信诈骗平台、非法网贷平台。在该类网站平台由玩家转入平台大量资金。再由犯罪嫌疑人通过支付宝接受资金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再由指定银行账户分别转账给上线,俗称“跑单”、“刷流水”。简单说,就是为赌博网站或电信诈骗网站上线支付结算提供中间环节服务。

  2.作案方式大部分为犯罪嫌疑人贩卖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将支付宝或微信账号甚至手机直接给实施网络诈骗的组织使用,或直接通过自己的支付账号转移诈骗资金。诈骗组织利用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身份进行转账交易结算,犯罪嫌疑人从中抽取一定好处费。由于此种赚钱方式轻松,犯罪嫌疑人迅速拉拢身边亲朋好友形成一定组织,上家也可以人为设定 “返点”手续费。

  3、帮助支付结算中间环节利用方式比较隐蔽。目前,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的犯罪手法比较隐蔽,利用支付宝、微信平台并且逃避法律监管,达到犯罪分子敛取资金的目的。

  4、法律量刑偏轻,被害人损失难于追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在量刑上限上设定偏低,不利于打击犯罪,难于适用社会发展需要。从该类犯罪的危害后果看,被害人的资金被转到指定账户,被害人损失难于追回。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类案件频发原因

  (一)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信息资源成为网络时代重要的资源和财富,也随之引发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很多公民意识不到泄露个人信息的危害与后果,个人法律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相关法律知识欠缺,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而衍生出许多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多种下游犯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

  (二)打击信息网络犯罪难度大。在司法办案中,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特征,证据的提取和保存、勘验困难,增加了打击难度。因均在网上交易,下线查实难度大,使得打击犯罪难以彻底。

  (三)利益驱使,获利轻松,成本低。该类犯罪能迅速发酵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年来,电信诈骗、赌博网站、非法网贷的出现给该类犯罪提供一定生存土壤。该类犯罪收取手续费,返点高,成本低,获益大,为一些受利益驱使的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通过转账支付结算帮助,获取手续费,利润大,不需要太大的技术和知识水平,造成该类犯罪频发。

  四、抑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对策及建议

  (一)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危害性。一方面要在源头上提高个人法律意识,不被不法分子钻空子,才能最终使公众免遭侵扰。另一方面要对公众进行普法宣传,尤其是对各大高校涉世未深的学生,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卖或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等。公安机关应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和犯罪嫌疑人。

  (二)增强协作,丰富案侦手段,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有向高科技、跨国境、集团化运作的趋势,对于传统侦查方式、侦查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侦查机关需要充分利用网安、技侦、情报的技术优势和信息研判平台,对犯罪的作案方式、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开展串并案侦查,提高案件侦破能力。检、法部门需加强对办案的指导,解决案件定性、办案程序、鉴定及管辖等问题,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三)提高刑法量刑力度,从严、从重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针对目前网络违法犯罪猖獗,犯罪形式五花八门,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应加大对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在刑法上从严量刑,提高量刑的上线幅度,并从罚金刑做出一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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