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叶某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工作中,他总会遇到客户车辆事故没及时报保险或是因小刮小蹭嫌报保险麻烦,来找他帮忙联系喷漆或维修的情况。
由此,叶某想出了一个既能生财又能招揽客户的法子。
他利用自己或亲戚的车辆和客户的车辆人为制造交通事故,再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当查勘人员到现场时,他就从自己手机里的客户资料中随机翻找其他客户的驾驶证或是直接利用客户留在车内的证件进行登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理赔款会直接赔付到汽车4S店,不用客户亲自经手。所以,有时甚至在客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叶某就完成了整个理赔过程。
叶某让汽车4S店将保险理赔款记在自己名下。他通常会将这部分款项用于给客户赠送车辆保养、新车喷漆等服务来拓展客源,有时也会用于自己支配。而客户的车辆则放到认识的修理厂去维修,修理费用会比汽车4S店低很多。
2015年至2020年期间,叶某为非法获取保险理赔款,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25起,先后骗得保险公司理赔款合计24万余元。2022年2月10日,莲都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诈骗罪依法对叶某提起公诉。2022年5月7日,莲都区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诈骗罪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检察官提醒
保险从业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切勿因一时贪心而谋取不法利益。车主也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伙同他人造假,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车主还应妥善保管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不要随意放在车上或交付他人,给不法之徒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