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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钱千万别乱投 一名七旬老人被 “工程老板” 骗走27万

养老钱千万别乱投 一名七旬老人被 “工程老板” 骗走27万

曾11次因诈骗入狱的七旬惯犯王某,出狱后重操旧业,以“分包工程”为名诈骗同龄老人钱财。日前,经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该起诈骗案判决生效,王某最终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家住玉环市楚门镇、71岁的老张经营着一家小店,原本平静的生活在2024年7月被彻底打破。一名自称“老王”的男子以每月500元的租金租下他的一间房,称给“手下员工办公使用”。

此后,老王时常到店里买烟买水,逐渐与老张熟络。原来他与老张同岁,且自称是“承包建筑工程的老板”,家境富裕。他经常当着老张的面接听“分包工程”的电话,每次都以“工程已分完”为由拒绝对方。就这样,老张觉得老王是个有本事的大老板。

“你开小店攒钱不容易,我分你点工程股份,带你赚一些。”老王在一次闲聊中这样对老张说。被这番话打动,老张第二天就去银行取出全部定期存款17.4万元,又凑了2.6万元现金,将整整20万元交给老王。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老王又以“追加投资”“缴纳税费”“垫付他人税款”等理由,陆续又从老张那里骗走7万元。每当老张问起分红事宜,老王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老张意识到被骗,最终选择了报警。

其实,老王即王某,实际上是一个诈骗惯犯,自1977年以来先后11次因诈骗罪入狱,2024年初刚刑满释放。除了老张外,他还以“工程投资”“工人受伤急救”“工地车辆出事”等虚假理由,骗走另一被害人陈某某17.9万元。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王某辩解称自己是以“3分利息”帮老张将17.66万元转借给“工程老板”,且已经支付3.5万元利息,实际获利金额仅为14万余元,对于骗取陈某某资金的事实全盘否认。

然而,经检察官审查,王某的辩解与在案证据严重不符。其以“投资工程”为主线所虚构的事实以及骗取的资金数额有通话录音和被害人陈述证实,且被害人的资金得到银行取款记录的印证。最终,认定诈骗金额为44.9万元,其中诈骗老年人金额为27万元。

此外,王某还以“没有收入、亲友不理”为自己开脱,但实际上骗得的钱并未用于基本生活,而是用于赌博和挥霍。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认定,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酌情从严惩处,诈骗数额接近“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终,2025年9月2日,玉环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老年人财产多为养老积蓄,诈骗行为直接侵害其生存保障和生活安宁,社会影响恶劣。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检察官同时提醒老年朋友,面对所谓“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承诺(如工程入股、分红等),务必保持清醒,切勿轻信他人口头承诺。凡是涉及转账、取现、借款等资金往来,务必与家人、子女沟通核实。诈骗分子常以“紧急用钱”“机会难得”等话术催促,老年人应坚持“慢一步、多一问”原则,避免冲动决策。若发现可能被骗,应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证据,立即报警求助,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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