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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考验期限
《刑法》第73条规定,判决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而判决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