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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账号是我实名注册的,偷偷找回来没人知道,没想到一时糊涂,差点蹲了监狱!”面对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讯问,陈某追悔莫及。
时间回到2022年2月,手头拮据的陈某,看着自己玩了多年的某游戏账号,心里有了主意。该账号内有69级稀有角色,还具备一身价值不菲的游戏装备,均是陈某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打造。经过一番洽谈,陈某以1.55万元的价格,将账号卖给了某网络科技公司。
买卖双方都很谨慎,特意签订了转让合同并明确约定:账号出售后,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找回,否则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拿到购买费的陈某,彻底交出了游戏账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原以为这笔交易就此画上了句号,却没料到,3年后自己会因这个账号栽了跟头。
2025年3月,陈某和网友聊天时得知游戏账号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找回,心里渐渐动了歪心思。“游戏账号当初是我实名注册的,后台只认原始注册人身份,找回来应该没人发现。”抱着这样的想法,陈某钻起了账号实名验证的漏洞,通过刷脸认证申诉的方式,成功修改了账号密码,悄无声息地重新控制了这个早已不属于自己的游戏账号。
很快,某网络科技公司发现该游戏账号登陆不上,密码被无故修改,经过后台查询得知被陈某通过官网人脸识别盗回游戏账号,察觉情况不对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没多久,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刷脸技术找回已售账号的全部事实。
“我当时就是一时糊涂,抱着侥幸心理,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罪,只觉得是拿回自己注册的账号,现在想想十分后悔。”在审查起诉期间,陈某多次向承办检察官陈述悔意。为了弥补过错,他主动向被害的网络科技公司归还游戏账号,并赔偿1万元,取得了被害单位谅解。
经全面审查查明,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技术手段非法取回他人已合法购买的游戏账号,涉案金额4000元,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综合全案考量,陈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赃退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象山县检察院依法对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该院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县公安局要求对陈某给予行政处罚。日前,象山县公安局回函已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游戏账号、虚拟装备只是一串数据,不算真正的财产,就算恶意找回,也只是小事,这是大错特错!”承办检察官介绍,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游戏账号、虚拟设备、社交帐号等虚拟财产,早已被明确纳入法律保护范畴。游戏账号的交易,本质上是虚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一旦签订合同、完成交易,账号的所有权就归买方所有,卖方再以任何方式恶意找回,不仅违反了民事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对他人财产的非法侵占,若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更会构成盗窃罪,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