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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申花路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1幢1610-1611室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与残疾赔偿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相同。
3.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交通费。这里的交通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交通费。
5.住宿费。这里的住宿费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住宿费。住宿费的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致残时的住宿标准计算。
6.误工损失。这里的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耽误了工作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