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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申花路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1幢1610-1611室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用拍照或者其他方法固定车辆位置、车辆号牌及事故损失证据,然后将事故车辆移至就近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并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双方填写《杭州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可在本网站下载或在交通事故处理窗口领取)后,共同将事故车辆移至就近的服务中心处理。
为方便办事群众,“服务中心”采取“一条龙”服务模式。由交警、各财产保险公司及仲裁机构驻点服务。事故车辆的修理,由交通事故当事人或投保人自行选择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指定修理。
当事人发生符合自撤现场、自行协商,适用“服务中心”处理条件的物损交通事故,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执勤民警应责令其撤离,并可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事故处理部门处理,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则按上限处罚及记分。
特别提醒: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评估实际损失超过2000元的,持现场所取得的证据等相关材料,到服务中心交通警务室申请补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