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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是否赔偿?

     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是有选择地给予赔付的。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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