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律师:13777805857

律师二维码

联系律师

    手 机:13777805857

    微 信:13777805857

    律 所: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申花路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1幢1610-1611室

     

     

在《暂行办法》出台之前,对于上述现象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吗?

问题七:在《暂行办法》出台之前,对于上述现象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吗?

张国华:不能说是完全空白,因为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存在很多不同,其业态也更加复杂,对其监管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中。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正是顺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尽量清晰地厘清互联网广告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