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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工作便利,孙某非法获取求职者简历,存储于个人电脑中,数量超64万条,并通过销售、赠送等方式非法获利2万余元。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该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作出判决,认定孙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生于1995年的孙某,2014年12月起先后就职于赶集网、58同城等公司,负责简历销售工作。工作期间,孙某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各种方式非法获取求职者简历64万余条,并向多人提供或出售,截至案发共非法获利2万余元。2018年2月6日,被告人孙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孙某非法获取的简历信息包括公民姓名、手机号码、个人简介等辨识度较强的公民隐私信息,按照手机号码规则统计并已去重的简历信息超64万条,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应当认定为本罪“情节特别严重”。在案的相关证据能够证实,孙某不仅将非法获取的求职者简历信息中大量信息提供给他人,而且还向他人出售非法获利,客观上扩散、泄露了公民个人信息,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孙某到案后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