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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罪名
车辆停运损失应该如何举证?
如何确定车辆停运损失的计算标准,可否依据车辆维修单位出具的维修时间确定营运损失的期限?我们认为,关于车辆停运损失问题,受害人很难就此主张举证其个人损失,原则上应当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准。关于营运损失的期限问题,应当由法官酌定维修时间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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